為激勵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省資助中心相關文件和我院的有關文件要求,本著公開、公正、公平、擇優(yōu)的原則,我院順利開展了2011-2012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
我院在評審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的過程中始終以《江西工商職業(yè)技術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實施暫行辦法》為依據,對評審條件、原則和操作程序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由于各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學院資助中心在規(guī)定時間內審核了各系部匯總上報的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獲獎學生名單,經院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后,按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名額擇優(yōu)產生了我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獲得者(其中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10名,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75名)。通過學院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張貼公告進行五天公示,無異議后已上報省教育廳審批。